离职员工挖走整个团队,算不正当竞争吗?
这种事现在越来越多:一个部门经理离职,转头把整个部门十几个人都挖到竞品公司去了,甚至连前台都挖走,导致你整个部门瘫痪,项目停摆,损失惨重。你去告他,他说员工是自由择业,想走就走,关我什么事?
真的不关他的事吗?错,这种恶意挖人,情节严重的构成不正当竞争,是要赔偿的。

正常挖人和恶意挖角的区别在哪里?
员工正常离职,自己找工作,哪怕几个员工先后去同一家公司,这都没问题,是自由择业。但是如果是竞争对手有计划、有组织地批量挖走你的员工,尤其是核心团队,目的就是为了搞垮你的项目,窃取你的商业秘密,这就构成不正当竞争了。
比如我们之前处理的一个案子:竞争对手挖走了我们客户的整个研发团队12个人,从总监到核心工程师,甚至连测试人员都挖走了,而且是统一时间离职,离职后都去了同一家公司,做同一个项目,工资直接翻三倍。最后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,判对方赔偿200多万。
怎么证明是恶意挖角?
第一,挖人的时间点:是不是在你项目关键节点批量离职?比如产品马上要上线了,整个团队走了,这明显是恶意的。
第二,挖人的方式:有没有统一的沟通?是谁联系的他们?有没有承诺涨薪、职位?是不是那个离职的主管一个个游说的?聊天记录、录音都是证据。
第三,挖人的后果:是不是导致你项目停滞、公司无法正常经营?有没有给你造成重大损失?
第四,对方挖人的目的:是不是为了直接使用你的团队、你的技术,做和你一样的产品,抢你的市场?如果他们挖了人之后马上推出了和你几乎一样的产品,那恶意就非常明显了。
谋动提醒:人才流动是正常的,但是批量恶意挖角,以搞垮竞争对手为目的,法律是禁止的。遇到这种事不要自认倒霉,收集好证据,完全可以起诉要求赔偿。